部门职责
一、构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体系、教学质量保障体系。
二、研究关于高等教育教学评估、认证方面的政策和要求,制定我校相关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建设自觉、自省、自律、自查、自纠的学校质量文化;对教学管理部门、教学单位的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。
四、组织开展教学主要环节的质量评价工作以及专业、课程、实习基地的评估工作,建立教学质量预警机制,负责教学事故的处理工作。
五、组织对教师教学质量、学生学习效果进行评价、分析、反馈,并督促改进。
六、完善教学督导工作制度,组织校、院两级督导开展督教、督学、督管工作。
七、受理教职工、学生和其他有关人员提出的教学质量改进意见和建议,并反馈。
八、填报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,编制数据分析报告;编制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。
九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